工商時報 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信用卡循環利息起息日是哪天?相信大多數持卡人絕對搞不清楚,根據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循環利息起息日是商店入帳日,也就是說,持卡人刷卡隔一、兩天就會開始計算墊款利息,一旦延遲繳款,極有可能被算超過一個月的利息錢。

 

  信用卡一旦逾期繳款,就會產生循環利息,很多消費者都誤認為,起息點是最後繳款日隔天開始算,但並非如此,逾期繳款是從刷卡入帳日作為起息日,所謂入帳日就是商店跟銀行請款,銀行開始幫你墊款那天算起。

 

  例如,持卡人在31日刷了一筆5000元的款項,入帳日在32日,只要3月份的最後繳款日沒去付錢,起息日就從32日開始算,關於刷卡日、入帳日,帳單上都有清楚記載。

 

  為何說會被算超過一個月的利息?假設每個月的15日是最後繳款日,3月份的刷卡款,最後繳款日是415日,持卡人只要在416日去繳錢,5千元的刷卡金會從32日開始計算利息,一直到416日為止,一共46天利息錢,持卡人要跟違約金一起付。

 

  若以循環信用利率20%、刷卡5千元來計算,46天的利息錢一共是126元,乍看之下沒有很多,但若這筆刷卡是5萬元,利息就是1,260元,刷卡金越高,當然付的利息就越多。

 

  也有持卡人經常記不清自己該繳多少,有時多繳、有時少繳,只要少繳錢,一樣會從入帳日開始算利息,舉例來說,當月刷卡總金額2萬,卡友繳了1.5萬,剩下5千元未繳,這5千元會從最後幾筆刷卡金額入帳日開始算利息。

 

  信用卡這些細節其實在約定條款中都有寫,只不過約定條款書不會有消費者閱讀,持卡人要瞭解這些資訊,最好方式就是打電話給客服問清楚,而避免自己被算循環息的唯一方法,就是要記得自己的最後繳款日,沒收到帳單快跟銀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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