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tacey

要約會幾次,我才有可能與對方上床?

 

  性通常翩然降臨於第3次約會,伴有防彈豪華大轎車,兩側尚有大型車隊掩護,或是起碼有輛護衛警車。(但是千萬別要我解釋「約會」的組成分子,因為我很確定我從來沒有「約會」。我來自90年代,那兒可沒有「約會」。大家都是玩在一起。我唯一對於約會的了解還是來自電視影集,女生必須有朵胸花。「約會」在現代文化裡的涵義已非我所能了解。來自過去世代的自由思想家如寇特柯本、比爾柯林頓與我等,始終致力於了結這毫無意義的習俗常規。不過如果你們很堅持約會的重要性,我會說第3次。)

 

我該如何判斷何者是標準的做愛流程?100年以前,沒什麼人在口交吧,可是今日它卻是標準流程,還有其他的嗎?

 

  假設現代性愛與過去差異頗多尚有些言之過早。基本力學從未變動,唯有特定細節可能改變過。你可能會很驚訝,一世紀以前,女人對於口交早已習以為常,只差沒有投票表決而已。除了一些奇技淫巧(目前仍在源源不絕地開發中),性愛基本上是很有限的,不是完全無所創新,而是有限的。就技術上而言,你大概會說它無窮無邊。即使如此,任何你在床上想到的各種花招,花花女郎大抵都已搞過。如今,除了標準流程如愛撫、手指刺激、嘴部刺激與陰道潛入,你可能會與對方討論如何去除刺青,接吻則可能會洩露你們吃過的藥劑。不過,還是有些不一樣的:灌腸遊戲、監禁、主人/奴隸羞辱、木乃伊式繃帶纏綁、知覺剝奪、馬鞭伺候以及……,我忘了什麼?喔,對了,還有接吻。

 

炒飯隔天早上我可以傳封簡訊,還是我一定得打個電話?

 

  傳簡訊是比較安全的。不管你們在一起的時間是否美好,你的床伴其實也不怎麼想跟你講話。藉由傳簡訊,你們恰好能迴避彼此聲音中的一絲反感。此外,傳簡訊尚屬新鮮事,足以激起某種程度的輕佻,大約維持6個月左右,屆時你再打個電話即可。

 

我剛開始跟一位女生約會,我們即將要上床,我應該等多久才能從基本的傳教士姿勢換成其他比較令人滿足的姿勢?

 

  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先維持比較基本的姿勢,直到她要求你嘗試別招。她對你的印象也會比較好。女人真的「很尊敬」在剛開始的20分鐘內便堅持把她們翻轉過來的男人。

 

我該如何告訴她:「不是妳,也不是妳的身體,而是那些穿了4年之久的巨大棉質內褲令我窒息」?

 

  就這麼說。直接、迷人、堅定、圓滑,卻帶點輕薄。你大概會把這句話列印出來,放入信封,郵寄給自己作為著作權的證據。然而,我能夠給點小建議嗎?不妨考慮用「小褲褲」代替「內褲」。當然,這句話得在你買了一批新內褲給她之後才說出,而且是她逼你給個解釋之後才說出。否則,誠實為下下策。

 

按摩棒或其他情趣用品算是恰當的禮物嗎?

 

  如果考慮到恰當性,送禮物就一點都不好玩了,不是嗎?先想想所謂的經典禮物:蠟燭、茶葉、網球護腕……,很適當,但真有人會想要嗎?我不認為。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建議你們兩人一起去買按摩棒。因為要是你買錯了尺寸,她無法拿去更換。

 

上回做愛時,我的女友要我試試看肛交。我對此毫無興趣,我該如何告訴她,我一點也不想進去那裡?

 

  恐怕你無論如何都得做做看。你的女友與我以及所有愛你的人都認為是時候你該做些改變了。我們不是聯合起來對付你,我們只是希望你知道你有選擇:你可以選擇從事一年兩回的肛交,或是我們得永遠背棄你。我們會這麼說是因為我們愛你,而我們不希望看見你對自己做這檔事。我們不想事情演變成這般田地。

 

我有個部落格專門分享我的個人生活(包括我的性生活)。跟某人上床前,我需要告訴對方這件事嗎?

 

  我會說預防勝於事後消毒,就像我跟那些來我家住、幫我清理泳池的交換學生說的,跟一位部落格格主上床,跟玩火沒兩樣──單調沉悶、可上下移動的html火焰。既然你說自己是個部落格版主,你也許會考慮不把性生活披露在網路上。相反地,你可以不斷上傳自己的帥照,我相信你的世界一定會有所不同。

 

我現在的性伴侶是差不多時間認識的兩個女人。要確定與她們的關係,時間還太早,所以我不曉得日後的發展會怎麼樣。我應該讓她們知道嗎?

 

  除非情況嚴重,或是你的行程表搞不定,否則別說太多。時間到了,你自然會知道。現階段,你還是別輕舉妄動的好。若是等不及,直接跟她們說:「女士們,我跟妳們兩個都做過,因為我試圖分清楚妳們哪一位未來可以提供給我更多的性樂趣。這就是所謂的『物競天擇』,看開點吧。」倘若兩人都不接受你的說詞,直接甩掉她們,找尋別的辣妹。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惡劣,但是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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