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賣保單須負全責(2009/06/07 09:00 時報資訊)

工商時報 彭禎伶/台北報導

 

  銀行行銷保單,要不要負責任?金管會主委陳(沖)6日表示,「任何佣金、獎金制度都應與未來的風險結合」,金管會也打算以法規引導銀行保險,讓佣金與責任對等;據了解,金管會打算修改保經代管理規則,讓銀行直接為其行銷保單的告知義務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實踐大學風管與保險學系昨日舉行銀行保險相關研討會,其中實踐大學風管及保險系主任彭金隆與政大教授林建智共同發表,認為銀行應該直接設立保險部門,作為專責行銷保單,不應再疊床架屋設立保經、保代公司;且,未來銀行應站在客戶需求角度,行銷適合各類客戶的保單,並為行員不實招攬或未盡風險告知義務,直接負相關法令及賠償責任。

 

  近年低利率時期,因為銷售投資型保單、利變年金,使得銀行通路成為各壽險公司競爭市占的最主要通路,今年14月銀行通路的新契約保費達1,663億元,占所有新契約保費的59.6%,也成為最大的通路。

 

  保險局長黃天牧與會時表示,目前在銀行保險管理上,台灣的確「比較自由」,如韓國銀行行銷保單必須同時推薦4張以上,不能只單賣1家的保單,日本對銀行保險也相對嚴格。

 

  黃天牧並透露,曾有保險局官員到金管會對面銀行(應是土地銀行)辦理存匯,行員推薦「高利定存」,沒想到就是這名官員審過的連動債保單,官員說:「這應該是保單。」但行員仍堅持「這是定存」。連黃天牧到銀行辦事,也有行員行銷保單,還強調「安定基金會全額保障」,事實上安定基金對於保單理賠只有部分的保障。

 

  對於這些銀行未盡風險告知義務或錯誤行銷,目前保險局多是要求保單委託銀行銷售的壽險公司要負責任,錯誤行銷頂多只是處罰行員,負責下指令的銀行並未負責任,所以黃天牧也認為,應逐步強化監理架構,對銀行通路的管理也將會逐步加強。

 

  第一英傑華人壽總經理林元輝也表示,現在銀行賣保單就是看IRR(內部報酬率)與銀行定存相比,及佣金的高低來行銷,若不再好好加以改善,銀行通路將無法長久發展,第一金因此已決定,逐漸減少定存式的保單商品銷售,轉為行銷保障型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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