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汽車強制險對於受害第三人,最多僅賠償150萬元,因此,若車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可讓第三人受到體傷或死亡、而請求賠償時,車主可與保險公司一同負責,但更要注意,同一年中,車主所投保的第三人責任險,出險記錄與否,保費可相差40%之多。

 

  富邦保險指出,第三人責任險每年評估續保的標準,是以基本保費*(年齡係數+賠款記錄係數),富邦保險進一步說明,第三人責任險的肇事加費部份,過去一年若有一次出險記錄,且認定屬於被保險人的肇事責任,續保時則需要加費30%,若被保險人有過二次肇事記錄,則加費60%,以此類推。

 

  相反地,過去一年若無出險記錄,次年續保時,可減費10%,最多減至30%。由此可見,同一年、同一條件下,第三人責任險出險與否,保費可相差40%。

 

  旺旺友聯舉例,假設35歲的男性車主,投保最常見的每人傷亡最高100萬元、每事故最高總額200萬元,該年應繳保費878元,若當年無出險,則第二年續保時,保費可打九折、也就是790元,但若在該年期間撞傷人、有了出險記錄,則第三年續保時,保費大約是1,054元。

 

  至於從事砂石車等曳引車司機,則應該負擔的賠償責任更重,保費也更貴,產險業者指出,曳引車司機普遍投保每人傷亡最高250萬元、每事故最高總額500萬元的保障,以30歲至60歲的男性車主估算,年繳保費高達34,000元至36,000元不等,若有出險記錄,則肇事加費的費用將更高。

 

  以上內容純供本部落格網友參考,讀者應明瞭其參考性,審慎考量本身之投資風險,使用者若依本資料投資發生損失須自行負責,本部落格對資料內容錯誤、更新延誤不負任何責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89020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