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投保房貸壽險後,未來想轉貸或換房子時,專家認為,最好將房貸壽險帶著走,可繼續享有保障;若以解約方式,由於解約金比例很高並不划算,且投保年齡也較當初投保時更年老,保費勢必更貴,因此不應貿然解約。

 

  安泰人壽指出,轉貸或換屋族,對於本身的房貸壽險,可考慮續保或解約等二種處理方式,若民眾想轉貸到其他家銀行,原房貸壽險仍要續保,則可將包含保費的所有房貸全部清償,轉貸至他行後,民眾的房貸壽險保障仍存在。

 

  事實上,房貸壽險的設計本意是保障銀行遇到客戶因身故或全殘而無法償還房貸時,不會因沒有房貸收入而淪為呆帳,銀行可向壽險業者爭取應有的保障,因此要保人是銀行本身。

 

  但若提前清償房貸而想續保房貸壽險時,要保人則改為客戶本身。

 

  台企銀個金部襄理劉紀安指出,要轉貸的客戶,將房貸清償後,銀行便不需爭取相關保障,建議客戶可將房貸壽險帶著走,當作一般單純壽險保單,並將要保人的名稱,由原銀行名稱改為自己的名字即可。

 

  壽險業者提醒,房貸壽險幾乎都是躉繳型態,保費較低,且保費費率以年齡及性別為考量,投保年齡愈大,保費就愈貴。

 

  以匯豐人壽的「好來屋」專案為例,30歲男性投保保額100萬元、投保20年期,保費是31,500元,而在同樣條件下,35歲男性保費是47,000元,40歲男性更提高為71,100元。

 

  若是「以小換大」換屋族,台企銀個金部認為,可保留原來房貸壽險保額,再依自身所須增加房貸金額,向新貸銀行提高保額,會比解約後再重新投保較為划算。

 

  此外扣掉保單解約金比例後,所領回解約金,其實也不多,以匯豐人壽「好來屋」專案為例,若在第十個保單年度解約,解約金比例25%,也就是僅能拿回總共支出保費的25%,不但不划算,在新銀行重新投保房貸壽險時,因本身不再如十年前年輕,保費當然更貴,其實對保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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