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翔之/台北報導

 

  為落實「基金治理」,金管會上(三)月起放寬限制,投信基金過去僅能支持公司派的規定,由於股東旺季即將開跑,今年適逢董監改選的大同公司、國票金、台壽保等,持股的投信基金操盤人,也成為市場派積極拉攏的對象,為董監改選投下變數。

 

  不過,負責操盤的投信基金經理人多指出,雖政策開放授權可以選擇投票給市場派,不再強制支持公司派,但投信基金的股東是所有受益人,而非投信公司本身,因此,在以維持股價穩定為優先的考量下,除非是公司高層有特別立場,否則公司派仍是優先選擇。

 

  金管會上月正式發布修訂的規定指稱,投信事業持股的投票表決權,除非另有規定,應由投信事業指派該事業人員代表為之;且該表決權,應基於受益憑證持有人最大利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股票發行公司經營或有不當安排情事。

 

  同時,投信公司應將基金所持有股票發行公司的股東會通知書,及出席證登記管理,並應就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及表決權行使的評估分析作業、決策程序、執行結果,作成書面紀錄。

 

  當中,「直接」是指不能去競選董監事,「間接」則是指委託書不能轉售,不能介入股權爭奪戰,至於支持公司派或是市場派,金管會則授權基金經理人自行判斷,何種才是對受益人最好的方式。

 

  對此,基金經理人指出,金管會放寬規範後,市場派向投信基金拉票,在所難免,但站在經理人的立場,選股的重點,在於股票能夠獲利,因此,選擇投資報酬率越高者,為受益人賺錢為首要考量,若是因為董監改選,面臨可能改朝換代的情形,對股價變化造成不確定性,寧願選擇公司派,否則基金操盤手寧願拋棄該檔持股。

 

  換言之,金管會落實投信基金自主權,導致今年董監改選爭奪戰,公司派仍佔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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