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債客訴多,金管會有意要求投資連動債的客戶要先上課或通過考試,甚至改成只有法人能買。銀行業者建議,不妨加強銷售過程的風險預告與「保本」的定義說明,確實告知投資人,不得誇大渲染或是誤導還比較有效。

  美國次貸引發股災,導致最近連動債的客訴大增,金管會已行文請銀行公會討論,希望訂出一些規則。但是銀行公會至今仍無具體的結果。

  客戶糾紛多,絕對不是只有單一銀行出差錯,顯然在銷售流程上,不少銀行並未落實告知風險,理專在銷售的時候,多著重在獲利,而忽略了風險。

  很多銀行說,「我們都有告知客戶,也有請客戶簽名。」某個客戶說,理專拿出密密麻麻的文字,叫我看完簽名,哪個投資人看得下去,「理專在銷售時,口頭都會說該商品有多好,為什麼對於風險,就不用較淺白的文字,明確告訴客戶風險在哪堙C

  金管會有意將連動債改成只有法人能購買,銀行業者認為,這是限制人民投資理財的選擇。銀行公會也認為,應該是從民眾教育訓練著手。

  不願具名的銀行主管指出,在連動債投資風險的把關上,金管會保險局已經有相當嚴謹的規範,或許可以做為銀行局參考。由於投資型保單的連結標的,也可以包含連動債,因此保險局針對投資型保單連結的連動債,有明確的規範,符合規範的連動債,才能夠納入投資型保單的連結標的。

  這些連動債規範包括,一、必須100%保本;二、發行機構不得提前買回;三、不得設有閉鎖期;四、發行機構必須是AA級以上評等,連結標的須為金管會核准的標的。

  其中除了第四項以外,前面一到三項大概是一般銀行賣給投資人連動債,不大可能符合的,因為連動債的類別很多,而且幾乎大部分都有發行端提前買回權、閉鎖期規定等,保本率也因為設計不同而有差異,所以投資人必須要研判本身的風險承受度,選擇適合的連動債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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