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經濟學教授尤努斯,創辦窮人銀行,以微型貸款幫助無數窮人脫困。由於成功的經驗,印度政府再創微型保險,以低保費為訴求,照顧底層國民,引起開發中國家的注意,紛紛群起效尤。

 

  我國金管會保險局亦將推動「微型保險」,好讓不符合社會救濟、又買不起商業保險的民眾也能投保。初步規劃有八大族群適用,包括原住民、農漁民、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卡債族、健保欠費者、中低收入戶及就學貸款家庭等經濟弱勢的族群。

 

  在全球金融風暴後,台灣貧富差距逐漸擴大,在M型社會左邊的近貧族已接近250萬人,佔全人口的十分之一強。符合貧戶資格的人,可以申請政府救濟,但有些社會邊緣人雖然貧窮,卻被相關法令限制,成了社會安全網的漏洞,這些弱勢族群估計約有百萬人。

 

  微型保險沒有排他性,特色是保費低,投保簡單,理賠快速,相對的保額也不高。最主要是在保戶發生事故後,讓其家人可以領到一筆基本的保險金,解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金額雖不大,但卻是他們最需要的。

 

  近貧族一般對風險的承擔能力很低,往往家裡唯一有生產力的人,因為一個工安意外,就讓整個家庭陷入困境。社服團體礙於法令的框架下,永遠是緩不濟急,總是在悲劇發生後,才會被動介入。

 

  微型保險立意雖善,但是在推動上可能會有一些盲點。因為這些弱勢族群多半是所得不高、知識不高、資訊也不足,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是三餐問題、工作問題,保險對他們並非當務之急。

 

  一個失業的人,連健保費都繳不出,還談什麼微型保險?偏偏規劃微型保險又是以八大弱勢族群為銷售對象,奇怪!推出一個商品來賣給買不起的人,豈不矛盾。

 

  個人認為,微型保險真要照顧到弱勢族群,要由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如果保險公司願意把微型保險當成是回饋社會,不需要考慮獲利,把行銷費用降到最低,只要計算在大數法則下,發生風險的機率,用眾人的力量幫助少數的人,回歸到社會保險最原始的初衷。亦可利用推廣微型保險照顧弱勢族群,打造企業形象。

 

  二、業務員也可以把它當成是做善事,碰到有需要的人,就算沒有獎金,也要主動幫助,甚至替他們尋找奧援,聯絡相關單位予以協助,公司方面則給予列入考績評等。

 

  三、很多社會團體,像獅子會、青商會、同濟會以及各基金會,也可以將年度做公益的預算,擴及到弱勢族群的微型保險,主動尋求需要幫助的人,一年保費可能只要幾百元,以社團的力量可以認養不少家庭。

 

  四、另外政府也應協助保險業者,當微型保單的業務比重到達某種程度,給予一些行政或業務方面的獎勵。

 

  弱勢族群不是外人,而是生活在我們周遭,在社會底層最需要幫助的人,是構成我們社會的一部份。當所得分配不均,稅制不公平,造成窮人愈窮、富人愈富,追求均富已成奢求;如何讓他們透過保險的機制,增加對風險抵抗力,降低意外對他們的傷害,減少社會問題,創造共好的社會,則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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