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孫彬訓/台北報導

 

  金管會屬意連動債審查機制,由金融總會統籌把守第一關,但金總始終無法克服人力不足的問題,為此,現敲定由金總統籌申請連動債案件,再轉交券商公會、保發中心、信

託公會,分別針對證券、保險、銀行等案件來進行審核。

 

  據參與規劃的市場人士指出,交由金總審查的案件,是以非機構法人的散戶投資人為主,至於國外限制僅能銷售給機構法人的連動債商品,仍不需金總審核,只需通過金管會

的備查程序。至於可銷售的連動債類別,評估將完全比照國外做法,包括金額下限、購買條件等,預計連動債商品最快今年下半年,可在銀行端重新復出。

 

  老行庫財富管理部門主管表示,對於重新銷售連動債商品已準備就緒,打算僅銷售架構較單純,投資人易了解的連動債商品,複雜的連動債商品就不銷售。

 

  民營銀行中的中信銀評估說,客戶永遠有理財需求,日前內部對客戶、產品重新分級,未來將訂出更明確的風險屬性,連動債商品也會配合界定風險屬性,並依投資地區市場

變化、連結標的價格波動、到期日、發行機構信評改變等,定期或不定期檢視產品風險屬性,並調整,新制度上路後也會重新引進連動債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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