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鄭圭雯/台北報導

 

  政府將積極推動長期照護保險納入強制投保,保險業者認為,將更有助商品銷售的話題性,目前共有八家業者競逐市場,其中三商美邦、中壽及保誠採取附約,如保戶想投保附約型長期看護險,以因應年老所可能產生的長期看護風險,在投保年齡與年期選擇上,要特別費心,否則也應該要以其他險種搭配。

 

  富邦人壽、台灣人壽表示,就像全民健保帶動商業健康險銷售業績,政策性長期照護保險的推行,勢必引發國人購買長期看護險,以補足政策性長期照護保險保障缺口。

 

  市場所銷售的長期看護險分為主、附約兩種,三商美邦、英國保誠及中國人壽長期看護險保單,屬於特定期間健康險,保戶只有在約定期間(15年或20年)內發生長期看護狀態時,保單才提供給付,譬如保戶40歲投保20年期長期看護險,只有在未來20年內,也就是保戶到60歲前發生事故才有保障。

 

  目前國內3張長期看護險附約,提供的最長保障期間都是20年,最高投保年齡是70歲;附約型長期看護險都設有最高給付年限,中壽給付年限分為甲型(3年)、乙型(6年)及丙型(10年)3種,三商美邦分為15年及20年,英國保誠則只有10年期一種。附約型長期看護險因為僅提供特定期間保障,而且設有給付上限,費率比終身型便宜。

 

  在國內5家銷售主約商品公司中,國泰、新光與台壽保單有解約金,且提供終身長期看護與終身壽險保障。

 

  未來萬一發生長期看護狀態,除可以領取「長期看護保險金」、「長期看護療養金」等給付外,身故時家屬還可再申請死亡保險金。其中「長期看護保險金」沒有額度與次數的限制,只要被保險人持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就可定期領取保險金直到終身,而且保戶若中途解約,還有解約金可以領,不會被扣除過去已領過的各項給付金額。

 

  至於銷售沒有解約金且設給付上限的公司是國華與富邦,則類似帳戶型健康險,給付上限都以保額的某個倍數為限,若保戶發生長期看護狀態,請領的保險金給付總額達規定上限時,保單就會終止,當被保險人死亡時,身故保險金必須先扣除已給付的各項看護保險金,如果保戶已領取的看護保險金總額超過身故保險金時,便不得再領取身故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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