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如果從銀行直接領取或轉存鉅款,送給子女,並且同時存入子女的銀行戶頭,這種父母對子女的「照顧」,小心成為國稅局追繳「贈與稅」的目標。

 

  桃園一名鄭姓民眾,在民國952月間,從他在合庫礁溪分行開立的戶頭,提領了5百萬元現金,隨後將其中460萬元直接轉存到兒子在同一銀行的帳戶。結果後來被國稅局開單追繳應納贈與稅額255,100元,並且處一倍的罰鍰,一下子被國稅局連補帶罰課取51萬餘元。

 

  各金融機構對於存款戶提領或轉帳一定金額的存取,若疑有進行洗錢等的「嫌疑或可能」,都必須依據洗錢防制法的規定,通報洗錢防制中心,現已正名為洗錢防制處。調查局查不到洗錢的犯罪事實,卻發現有逃漏贈與稅,自然要移送給稅捐單位處理了。

 

  以上內容純供本部落格網友參考,讀者應明瞭其參考性,審慎考量本身之投資風險,使用者若依本資料投資發生損失須自行負責,本部落格對資料內容錯誤、更新延誤不負任何責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89020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