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馬婉珍/台北報導】

 

  向銀行申請政策性就學貸款,在學期間雖可免去負擔學費的壓力,但畢業後仍要記得還款,以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各類族群也依家庭經濟能力,而有不同的還款寬限期,銀行主管提醒,學貸還款應掌握3要項,才不會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一、在職專班畢業者,當年便起息還款:一般學生學業完成後,政府讓畢業生在職場上工作、增加收入後,隔一年再還款,台北富邦銀行消金處政策性貸款科科長賴振財舉例,假設劉同學在民國99年畢業,一般是在民國10071日開始起息還款。

 

  然而在職專班畢業則不同,因為已經在職、有一定的收入,所以畢業日的第二天便開始起息還款。

 

  二、提早退伍、休轉退學等,皆應主動告知銀行:台灣銀行主管指出,許多人當兵後、提早退伍,家中又屬低收入戶,符合寬限期、由政府補貼利息的資格,但申請寬限期時,必須在還款日前申辦完成,提早退伍者又不主動告知,日後再申辦還款寬限時,還款日已屆,當年度便不得爭取寬限期。

 

  此外賴振財說,休學、退學或轉學者,也應主動告知銀行,銀行才可推算正確的還款日,申辦學生才不會喪失應有的權益。

 

  三、低所得戶可申請寬限期,每年申請1次,最多3年:低所得戶包括家庭年收入低於114萬元以下,可由政府全額補貼利息;家庭年收入介於114萬元至120萬元者,可由政府半額補貼利息。

 

  此外,學生畢業後,工作月收入低於2.5萬元者,也同樣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每年申請1次,最多以3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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