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業務是否是「暴利」?金管會主委陳(沖)30日在立法院表示,已決定要委由10家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市占前10大發卡行的信用卡利率結構進行簽證,陳(沖)說:「有暴利或是虧損,都將透明化,拿出來給大家看!」依據銀行局的統計,流通卡數前10大銀行為中信銀、國泰世華銀、台新銀、台北富邦銀、聯邦銀、玉山銀、永豐信用卡、花旗銀、遠東銀及新光銀行,銀行局長張明道表示,這10大發卡行市占就逾全部信用卡市場的80%以上,足具代表性。
由於立法院提案要將信用卡利率訂為基準利率加碼10%,金管會為了維持銀行業的合理利潤,不停找各種證據,爭取更多的利率空間,除了說明美、加、英國等都沒有訂利率上限外,也向行政院報告,爭取閣揆及副院長邱正雄的認同。
陳(沖)強調,未來要選的10家會計師事務所,都不能是銀行原本的簽證會計師,將特別針對信用卡業務,去核算利率結構,即包括資金成本、信用風險、營運成本等,確認銀行的利率定價是暴利,還是根本上仍是虧損業務。
陳(沖)表示,銀行信用卡利率分級從7到14級都有,其實分級越細,即越多級,是對消費者越合理,但現在的利率分級是否合理,金管會希望儘速交給簽證會計師去證明,這項新措施是上周才討論出來,目前還未選定會計師,但陳(沖)表示會在確保品質下,儘快簽出來。
此外,推動修法快5年,金融機構合併法終於完成初審!新的金併法主要差異,即金融機構未來出售不良債權給資產管理公司,出售損失不得再分5年認列;同時立法院財委會也增列條文,要求公股持股10%以上金融機構,合併若涉及經營權轉讓,須在股東會前,向立法院專案報告。
立委林鴻池也增列條文,即金融機構合併、改組或轉讓時,員工享有跟企業併購法一樣的權益,即不同意留用的員工,必須依規定發給退休金、遣散費。
同時,立委林德福等人也提案,認為金管會3月中旬上路的新規則,即匯款3萬以上、50萬元以下,就必須要求匯款人出示身分證,確認身分,以防治洗錢,是擾民及增加銀行業務,財委會最後以主決議的方式,建議金管會將門檻恢復到100萬元,這部分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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