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正在草擬「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預計年底之前送到行政院,明年實施。金管會將派員突擊檢查銀行理專對於產品的熟悉度,目前已經調查銀行對客戶收取的佣金還算合理。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說,惡質理專依法會受到處罰,銀行主管也要負起連帶責任。(張雅惠報導)

  金融海嘯造成金融資產價格下跌,投資人的連動債慘賠,引爆不少投資糾紛。立委羅淑蕾提供資料,九萬一千多位投資人申訴求償三百五十八億多元,實際只獲得三十三億多元,賠償率只有百分之八點八四。羅淑蕾說,惡質理專銷售商品語帶模糊、欺騙消費者,金管會研擬「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應該要妥善規範。

  「是否處罰惡質理專?是否溯及既往?海嘯期間受害者是否也可以獲得保護?主管是否連帶受罰?」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說,初期以輔導為主,理專要有信託業務員執照,也要到信託公會登錄,才能銷售投資商品,就像保險業務員要到壽險公會登記之後才能賣保單。銀行局長桂先農說,目前正在調查理專對於產品是否熟悉。

  「調查佣金收取是否合理?目前還算正常;現在進行理專對於產品是否熟悉,還在調查當中」

  陳裕璋說,本週會召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公廳會,聽取各界意見,年底之前送交行政院,然後再送立法院審查,預計明年實施。將來民眾辦信用卡、現金卡、各項貸款、連動債、買保險,凡是爭議金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可以透過新設立的消費者爭議處理機構,加速處理金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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