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洪正吉/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昨日表示,台灣地下保單檢舉的不多,反倒是保單連結非法境外基金的情況相當普遍,目前國內有上萬人跟單位在賣這類違法保單。為此,金管會已跟檢調單位密切注意,未來也將修法改以刑事論處。

  吳崇權指出,金管會取締違法銷售保險商品的範圍,包括非法經營保險業、地下保單,以及合法保單但連結非法境外基金。目前包括金管會保險局、檢查局以及檢調單位都已注意到地下保單的問題。

  他說,金融檢查時,目前已將地下保單或連結非法境外基金這塊列入重點檢查項目,檢調也密切注意。

  不僅如此,檢調也建議不要只從行政罰處分,而應該從刑事下手。目前保經、保代公司若非法行銷地下保單,是以違反保險法163條銷售未經核准保單論處,最高處罰新台幣90萬元,行銷人員也可能被撤除保險業務員資格,若要以刑事論處,必須修改保險法。

  吳崇權強調,保險局已著手修法,希望立法院本會期就可以送進去討論,未來行銷地下保單將改為刑事責任,可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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