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達6.34倍,創下8年來新高,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就職滿週年釋出訊息,表示不排除課徵富人稅,下週經建會將會邀集相關部會進行討論。對富人稅等議題研究多年的財政部表示,會積極研究奢侈稅、房屋稅等相關規定,等到社會有共識的適當時機,就會推動。

  財政政指出,我國雖然沒有富人稅的規定,但是對於高所得、高消費,及擁有高財產者,現行稅法已經依據所得多寡、消費型態,或持有財產價值高低,課以不同的租稅負擔。

  財政部舉例指出,以96年度的所得稅申報資料,適用邊際稅率6%以下申報戶約387萬戶,占全體申報戶比例達71.8%,所納稅額僅占全部納稅額的7.1%而已;而適用邊際稅率40%的申報戶,雖然才5萬戶,比例僅占0.9%,但納稅額占全部納稅額的43.9%,所以高所得者確實負擔較重的稅負。

  針對高消費的課稅,也從營業稅規定著手,一般的營業稅是5%,但是特種飲食業因為消費金額屬於高所得消費,除了按照銷售額全額課徵營業稅之外,夜總會、有娛樂節目餐飲業適用15%的稅率,酒家、有女陪侍的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營業稅率是25%,所以已經達到對高消費課以較高稅率的目的。

  至於財產稅的部分,財政部也指出,地價稅具累進性,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部分,分級課稅;土地增值稅的稅率,也依漲價倍數分級徵收;機動車輛的使用牌照稅按照汽缸總排氣量劃分等級,按累進稅額課徵。

  就如財政部的說明,已經針對高所得、高消費者課徵較重的稅,為何一般民眾的相對剝奪感還是很重?原因很簡單,就是加諸有錢人的稅少,但針對有錢人的減稅倒是減得很多,而且賦稅改革委員會認為應該要開徵的資本利得稅,政府都不予支持。

  最明顯的例子是,遺贈稅從累進稅率制、邊際稅率50%,大減到一體適用10%的稅率,且提高免稅及扣除額度,愈有錢的人,受惠愈多;剛好金融海嘯襲捲全球,成熟的經濟體如歐美,受傷慘重之際,資金回流台灣,成為炒作房地產的最大動能,房價飆漲,老百姓只能面對可能一輩子也買不起房子的事實,因此才會成為頭號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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