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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許久不見的朋友,去年因為經濟拮据,便自作聰明地先刷卡購物,再辦退貨換現金;沒想到金額越滾越多,只能繳交最低金額應急,更嚴重的是最近一期連最低金額都繳交不出,將面臨違約金的罰款。

 

  據我所知,他十多年前就投保了終身壽險,因此建議他利用保單質借出現金,將銀行欠款先行還清,避免財務危機越演越烈。

 

  根據統計,國內40家發卡銀行都設有信用卡違約金的懲罰條款,只要持卡人沒在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遲誤繳款期限,下期就必須繳交相對的違約金。

 

  一般違約金的計算十分複雜,民眾根本搞不懂!而多數銀行幾乎都沒有設限。目前僅有中信、日盛、台新、永豐、富邦、新光、國泰、台灣花旗、第一銀等9家銀行,有規定最多只能收3期,安泰、華南則規定最多收6期,其餘29家則是一路罰到底,相信有延遲繳費的持卡人都遭遇過如此的對待。

 

  雖然銀行局已發布函令要求辦理,業者也同意「違約金收費最多不超過3期」;但這已是繼高額循環利息之後,再度引發的民怨,消費者不禁要問,一頭牛到底要被剝幾次皮?

 

  我自己是屬於理性消費者,從來沒有延遲繳款或繳交最低金額的紀錄。有一次問某銀行業者,如果持卡人都準時繳款,銀行賺什麼?

 

  業者露出莫測高深的笑容,小聲告訴我「高達七成的持卡人,每個月只繳交最低應繳金額」,這個答案讓我嚇出一身冷汗,顯然這已經成為社會問題。

 

  台大財金系教授沈中華詮釋美國經濟期刊報導,將信用卡使用者分成三類:「只刷卡,不借貸的使用者」、「不刷卡,只借貸的使用者」,以及「刷卡,卻不小心借貸的人」。

 

  第一類刷卡人,完全不會動用到循環利息,自我要求嚴謹,絕不拖欠,銀行無利可圖。

 

  第二類刷卡人的辦卡目的是為了借貸,是靠信用卡救急或周轉的高負債者,他們通常長期缺錢,因此對利率相當敏感,一旦利率有差異,就立刻剪卡或換卡。但這類刻意借款人,債信一般都不好,也不是銀行歡迎的客戶。

 

  第三類刷卡人,最初是以方便支付為目的辦卡,在刷卡購物之初並不打算動用循環信用額度,所以不會認真比較各家信用卡利率的差異,因此對於信用卡利率並不敏感,但最後卻經常陷入「不知不覺」的負債漩渦中。

 

  銀行業者為了要迎合第三類刷卡人,因此拼命祭出免年費、紅利積點等小惠,鼓勵他們刷卡;重要的是只要有這類刷卡人,循環利息就永遠不可能降低。

 

  看完了學者的分析,網友們不妨評估一下自己是屬於哪類消費者。我想很多人都會落到第三類。對於這類刷卡人最好的建議是自行剪卡寄回,完全以現金支應,比較安全。

 

  雖然目前卡奴們還不出欠款,可以透過協商機制,或由法院判決償還金額;但也不要忽略了,如此一來,會導致信用破產,未來需要貸款,申請信用卡,甚至與金融業往來,都會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信用卡是一項非常弔詭的商品,刷卡前客戶是老大,業者會想盡辦法鼓勵你辦卡,或給予各種刷卡優惠;但只要刷了卡,情勢馬上大翻轉,便成銀行業者是老大,一切他說了算。

 

  網友是希望自己當老大,還是被業者牽著鼻子走,可要好好想一想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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