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要求銀行在60天前公告權益調整,是為了保障持卡人權益,提供足夠時間做用卡規畫。

 

  只不過,銀行卻可自己解讀,理應在60前就公告的點數兌換比例,硬是拖到生效日前一天才說,原因很簡單,因為「先前就公告過舊權益效期」,所以不提前公告新權益,也於法有據,似乎主管機關的命令,都由銀行說了算。

 

  按照銀行的觀點無限延伸,任何一向權益都可以「標示效期」,在效期未有明確規範的情況下,可以標一天、標一個月、也可以標一年。於是乎,沒人知道該權益的截止日是到何時,銀行隨時可以說改就改,金管會的要求,到最後根本就是白搭。

 

  更可議的是,花旗銀這次調整權益,明顯有惡意犯規之嫌。事實上,花旗銀原訂7月要上線的新紅利兌換型錄,因作業不及,已宣布將延後至8月才上線;但,同樣攸關用卡人權益的兌換里程比例,卻硬是在7月就要調,選擇性調整單一權益,動機本就可議。

 

  但更欺負持卡人的是,都已經告知持卡人要調權益,卻不告知持卡人要調成如何,顯然是要持卡人去賭「以後會更差還是更好」。倘若,持卡人未詢問,就等於吃悶虧;但最悲哀的是,銀行連持卡人這豆腐都要吃,這要持卡人如何信服?

 

  銀行知法玩法,視持卡人權益為無物,還可以「自行解釋」主管機關的命令,儼然成為主管機關的太上皇,把主管機關踩在腳下。如果,主管機關仍舊相應不理,放縱銀行,民眾只好自求多福,因為金管會根本管不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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