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好友在銀行親眼目睹了一個故事,叫我一定要寫進文章裡。

 

  一位在市場賣豆腐維生的中年婦女,靠著賣一塊豆腐賺幾塊錢的方式,幾十年下來存了100萬元。近年來由於理財機構不斷呼籲「要投資,不然錢會縮水」,年初將100萬元的定存解約,經由理專介紹投資了一檔「連動債」,其實婦人對於什麼是連動債根本一竅不通,只是理專說得天花亂墜,糊裡糊塗就投資了。沒想到踢到雷曼兄弟這塊鐵板,當婦人得知所購買的連動債可能會變成壁紙,自己的老本將要血本無歸時,一時間無法接受,在銀行內一會兒嚎啕大哭,一會兒又失神的來回走著,口中唸唸有詞「怎麼辦?怎麼辦?」讓人聞之鼻酸!

 

  買到雷曼公司商品的投資人,此時心情大概都很「惡卒」也很無奈,不過還是要請投資人撐住!

 

  雷曼兄弟是以發行債券聞名業界,誰也沒有想到公司會破產倒閉,由於投資人遍及全世界,損失金額可觀,以國內50檔雷曼公司相關連動債,每檔規模至少一百萬美元起算,損失本金即高達二十億美以上,金管會也透過銀行財富管理通路,統計出約有51千人,購買到雷曼兄弟發行的連動債。

 

  無奈的是「雷曼」聲請的是「破產保護」而非「宣告破產」,如果是宣告破產,投資人持有的連動債,可依清算結果分配所得;但是,雷曼聲請破產保護,依照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規定,企業如果聲請破產保護,聲請人擁有「120天」的保護期,這段期間內聲請人可以不接受債權人追討債務。這代表連動債的投資人,在未來的120天內,可能都無法贖回,就算想要認賠殺出,也無人願意接手。

 

  目前日本和韓國的金融監理單位,已經展開凍結雷曼公司在當地的資產,希望保障投資人的權益。但國內因投資方式不同,台灣投資人並沒有直接持有台灣雷曼公司所發行的金融商品,所以也沒有辦法跟子公司求償。換句話說:必須等到子公司把資產減去負債,將盈餘拿去貢獻給母公司時,母公司才會去分配剩餘價值。

 

  所以台灣投資人,包括銀行、證券商、投信、保險業,以及一般投資人,都得向美國雷曼母公司求償。即使目前已有公司蒐購雷曼,金管會也表示,會協助投資人跨海集體求償,但大家心裡還是要有所準備,因為跨海求償與打官司是一條漫長的路,什麼時候可以結案,到最後能拿回多少,都是一個未知數?

 

  目前受傷的投資人能做的一個是將資料備齊;另一個就是重新檢視投資項目,多保留一些現金在手上,才能靈活運用!

 

  對於「連動債」這項商品,我幾次試著想弄清楚,費了老半天功夫只知道國內金融機構並沒有發行這類商品,在市場上販賣的「連動債」,都是外國機構發行,台灣金融機構只是代銷,連結的標的十分多元從單一個股、太陽能類股、農業類股、連布希鞋都有持股,有些連結的標的甚至聽都沒聽過;再加上計價幣別包括了美元、澳幣、港幣與台幣,太過複雜,根本無法評估風險。另外閉鎖期長,以及經理人可以自行更換持股,停利或停損,投資人把錢拿出去了,卻只能任人擺佈,所以我一直跟「連動債」這項商品「保持距離」。

 

  我在YAHOO理財網8/21的專欄「不懂的商品不要碰」一文中,不斷提醒投資人「投資是一門非常專業的工作,道聽塗說或是賭博式的投資,十有八九都會落入虧損的下場」。「如果投資人覺得太過複雜,或實在弄不懂該怎麼辦?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碰,與其賠錢,還不如不要投資來得好」。

 

  有人說:不投資不行通膨會讓錢縮水。但是貿然投資,落得血本無歸,還不如保住本金來得好。尤其是快接近退休或靠退休金養老的族群,還是保本為上。至於年輕族群,最好也搞清楚、弄明白再進場,才能將損失減少。

 

  最後以我自己的投資心法「先問風險、再談獲利、不懂不買、保本為上」與投資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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