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保單解約的10大理由


  賺錢是一時的,朋友及客戶才是永遠的!但在「人情保」盛行的情況下,國內壽險保單解約的情況,不但讓越來越高的離婚率,相形失色,更幾乎已經達到「誇張」的地步。


  雖然國人的離婚率越來越高,不過,保戶和保單「離婚」的情況,恐怕更為驚人!根據統計,光是去年,國內就有超過136萬位保戶跟自己的壽險保單說「bye-bye」,平均每天有近3,740位保戶與保險公司解約。這是「因為瞭解而分開」?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誇張1100元壽險給付有32元用於解約!


  國內30萬壽險大軍在開發業務上,幾乎每年都創下亮麗的戰績,但保戶解約的情況,卻也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95年度壽險業給付概況統計,壽險業者去年辦理的各項給付中,解約給付的金額居然高居第二,達到2,098.83億元(詳附表),平均每100元的給付中,有32.37元是用於解約,不但僅次於期滿給付的2,210.66億元,更是生存還本給付的2.32倍、死亡給付的3.61倍、醫療給付的3.99倍。


誇張2每天有近3,740張壽險保單解約!


  即使以給付人數來看,壽險業者去年辦理解約給付人數也有1365,019人,平均每天近3,740人,相當有近3,740張壽險保單解約,僅次於醫療給付的5005,032人、生存還本給付的2544,308人,位居第三,佔所有給付人數1,0449,180人的13.06%。也就是說,去年每100件壽險給付案件,就有超過13件是解約的案件。


  雖然不能說沒有一時衝動的情況,但照理說,買保險是人生大事,更著重於長期的保障,如同選擇配偶一樣,就算不是千挑萬選,也會思考再三。不能說消費者沒有審慎投保,何況這還牽涉到消費者自己的荷包,並且勢必面臨解約金低於已繳保費、保障消失等損失。但壽險解約的情況,為何還如此誇張?


國內壽險保單解約的10大理由


  消費者為什麼會和保險說「bye-bye」呢?本刊歸納出下列10大理由:


 1.因瞭解而分開


  一時衝動的情況在所難免,消費者可能因為業務員一面之詞,買到並不適合自己的保單,或者發現與業務員當初的說法不同,比如拿60萬元購買投資型保單,結果只有12萬元用來投資,與預期的不一樣,因此要求解約。


2.趕流行或情勢轉變


   不少消費者偏好即將停售、目前熱銷的保單,比如平準型無理賠上限終身醫療險,並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為了追逐流行,於是選擇將手邊「用不到」的保單解約。另外,金融情勢改變,比如利率走勢長期上揚或股市持續重挫,有些保戶就可能選擇將一些低預定利率保單或投資型保單解約。


3.這山看著那山高


  有些消費者在投保前疏於比較,投保後卻發現其他更好的同類型保單或保險組合,比如保障更多、保費更低,因此寧願將之前購買的保單解約。


 4.跟著業務員走(嫁雞隨雞)


  國內「人情保」盛行,加上保險業務人員流動率高,為了繼續維繫「人情」,或者因為只信任特定業務人員,尤其如果業務人員趁機鼓動,比如宣稱B公司的保單比A公司好,有些消費者也會選擇將原有的保單解約,轉而購買特定業務人員推薦的新保單。


5.養不起


  尤其在經濟不景氣時,因為失業或收入銳減等因素,可能導致保戶入不敷出,喪失續繳保費的能力或意願。既然繳不起保費,有些保戶乾脆選擇解約,如果當初購買是儲蓄型保單,還可以拿回一些解約金,解決燃眉之急。


6.臨時需要資金


  保單因有準備金價值,也被一些人視為「有價證券」,所以當保戶臨時需要資金,又沒有太多調現管道可供選擇,或者不願意付利息辦理保單質借時,保單就成為解約變現的標的。


7.對服務態度不滿


  比如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態度欠佳,或者對業務員的售後服務不滿,甚至淪為「孤兒保單」的受害者後,保險公司還在虛應故事、不理不睬,也可能會導致一些保戶決定「出走」。


8.對保險公司的認同感改變


  保險如果發生財務危機或弊案,導致經營上出現問題或形象大損,或者通路策略大幅改變,保戶一時難以接受,基於安全或「面子」等因素考量,有些人也可能寧願選擇將保單解約。


9.被不肖業務員「出賣」


  大多數保戶都知道解約會有損失,因此有些不肖業務人員就以變更為其他條件更好的保單為由,在取得保戶委託或簽名之後,進行名為「轉換」,但實為「解約」再購買新保單的行為,等到保戶發現時,通常都來不及了。


10.業者主動要求解約


  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由於我國保險法採書面詢問主義,保險法第64條明文規定,保戶對要保書的健康詢問事項若有隱慝、過失遺漏、不實說明等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危險估計者,保險人可以解約契約,而且不退還保費,因此,如果業者發現保戶有類似情形,就可能提出解約要求。


「人情保」與解約問題,關係密切


  儘管國內壽險保單解約情況如此誇張,不盡然是業者的責任,也多少與保戶及外在情勢有關。但不可否認的,除了景氣之外,「人情保」過於浮濫,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像是前述10大理由當中,因瞭解而分開、趕流行或情勢轉變、這山看著那山高、跟著業務員走(嫁雞隨雞)、對服務態度不滿、被不肖業務員「出賣」等6項,多少都可牽扯到「人情保」上頭。


賺錢是一時的,朋友及客戶才是永遠的!業務人員與保險公司如果持續坐視這種情況,即使賺到一時的佣金收入,卻可能冒著永遠失去朋友或客戶的風險,何況這麼龐大的解約金額,不可能不影響到保險公司的長期資金運用,甚至獲利,最後導致買賣雙方「兩敗俱傷」。這種結果真的划算嗎?還是買賣雙方未來都應該更加審慎,多衡量一下需求及長期繳款能力,不要被「有名無實」的業績牽著走?


不要輕言別離!


  如同夫妻合不來,不是只有離婚這條路可走的道理,消費者購買保單之後,不宜輕言解約。尤其解約不可能沒有損失,保障也沒了,即使購買新保單,由於身體狀況可能已不一樣,保費、保額也不見得會比較有利,更不要以為有錢就買得到保單,畢竟不是每個人在「離婚」後,都可找到更好的「另一半」。

  因此,在解約之前,最好先與業務人員或保險公司討論一番,不要太倉卒決定。比如養不起、臨時需要資金等情況,還是可以透過減額繳清、展期或辦理保單質借等方式解決,不一定非要「一刀兩斷」不可。


  如果消費者一定要解約,最好也能找比較信任的業務員協助處理,除了代為計算可以拿回多少解約金之外,因為比較瞭解辦理解約的相關程序,也可以確保解約能夠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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