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漢崙/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要求銀行公會在財富管理自律公約,加入對基金短線交易的規範!銀行業者透露,銀行公會上月報金管會審查的財富管理自律公約,除投資商品加年紀超過七十者,須簽署高齡聲明書外,另有一引發議論的新限制,即要求會員銀行約束行內「黑心理專」,不可為為爭取業績,要客戶把基金當作股票「短線交易」。大型行庫相關主管已著手規劃,訂定「短線」的定義,據業者提報的內容,可能以三個月或六個月為期限,作為管理門檻。


 


  短線定義可能為三個月或半年,參與此案的金融界人士指出,金管會應會在九、十月間,正式回函銀行公會頒布財富管理自律公約。根據金管會與銀行公會的默契,在自律公約上路之前,將給予銀行業者三個月的緩衝期,亦即最快會在明年一月一日起,讓自律公約正式上路,屆時,目前市場上不少理專為達業績目的,遊說客戶購買不適合商品的亂象,將正式納管,由銀行公會及金管會雙軌監管並予以懲戒。


 


  至於如何懲戒?參與此案的人士說真是大哉問,這本來就是理想性甚高的規範,有別於「七十條款」可針對違反規定的理專直接懲處,短線基金交易的處理,分兩階段,監理單位只針對總量控管,對有明顯違反公約的銀行,給予處罰(具體處罰方式尚在研議中);至於理專個人部分,由各銀行自訂內規報給公會,例如,A銀行可以是個別理專業務量的違規比達到兩成以上,就給予罰款;B銀行可以制訂排外條款,如提前贖回的情況,是因為生病住院、繳稅等情況時,就不算理專的責任等。


 


  客戶多花手續費倒貼理專獎金,據了解,向金管會與銀行公會提出訴訟較多的案件,是兩會制訂公約的主要參考依據。除了退休投資者投資長天期商品外,據悉,兩會近半年接獲多起財富管理申訴案件,不少指向理專為求提高佣金或業績獎金,遊說客戶「把基金當成股票短線進出」,此一現象引起金管會高度重視,金管會還特別給付範本案例,要求公會訂定相關規定,避免理專為自己荷包著想,胡亂遊說客戶以短線進出的方式購買基金,讓客戶形同多花手續費,來「倒貼」理專的業績獎金。


 


  據悉,銀行公會在邀集會員銀行開會時,曾經討論如何定義「短線期間」,但會員銀行對於所謂「短線交易」各有不同見解,大致分為兩種意見,以民營銀行為主的一派說三個月,而台銀、土銀、合庫、三商銀等大型行庫,則認為定義時間不宜太短,認為應以六個月作為基準。目前公約尚未對期間作明確定義,還待金管會討論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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